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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11-00023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对利辛县工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11-00023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对利辛县工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对利辛县工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18 17:21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落实9·26全省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灭火视频会议及2025年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的通

知》(皖环函[2025]75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要求,2025年11月3日至7日,我局组织以“县

区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利辛县工业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共随机抽查工业企业6家,存在问题6家;抽查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5家,存在问题4家。

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工业企业

(一)利辛县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

存在问题:1.在线监测设备废液桶下方未放置防渗托盘;2.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存放在在线监测站房内,外包装未张贴危废标签。

处理意见: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二)利辛县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利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存在问题:1.在线监测设备废液桶下方未放置防渗托盘;2.未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档案。

存在处理意见: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三)利辛县中医院

存在问题:在线监测设备废液桶下方未放置防渗托盘。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四)利辛县人民医院

存在问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2025年9月23日过期,

未及时重新修订并备案。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否则依法查处。

(五)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中疃镇污水处理厂

存在问题:1.粗格栅下方未放置承接容器;2.好氧池内曝气头损坏,曝气不均匀;3.该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1000t/d,实

际进水量约200t/d,进水量不足30%。

处理意见:对该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六)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程家集污水处理厂

存在问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露天堆放在好氧池北侧无防渗措施的空地上。

处理意见:对该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一)利辛县纪王场乡卫生院

存在问题:DR诊疗室辐射报警灯损坏,未及时修复。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

(二)利辛县孙庙乡卫生院

存在问题:1.该院医疗废物转运联单记录不规范,未记录交

接时间;2.放射科工作人员辐射安全考核均已过期,未及时重新组织考核。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三)利辛县新张集乡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废暂存间内一袋医疗废物外包装未填写重量;2.现场未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四)利辛县展沟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疗废弃物外包装未张贴标签。2.未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规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局。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利辛县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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