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生态环境局 > “双随机、一公开”
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08-00024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对蒙城县工业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31 发布日期: 2025-08-31
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08-00024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对蒙城县工业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31
发布日期: 2025-08-31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对蒙城县工业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31 14:35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关于印发〈亳州市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监管职责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2025年高温干旱、防汛极端天气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2025818日至21日,我局组织以县区交叉互查的方式对蒙城县工业企业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共随机抽查工业企业4家,存在问题3抽查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5家,存在问题5家。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工业企业

(一)安徽省东升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污水处理站未采取密闭和臭气收集处理措施,有明显臭味;2.污水处理站SBR好氧池内水质发黑,经取好氧池内水样发现,污泥浓度偏低3.排污许可证规定废水处理站污染防治设施工艺包含生化法处理+升流式厌氧污泥床,现场检查时未运行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

(二)安徽省振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检查时,一台车牌照为皖S2W147的水泥罐车装车过程中除尘设施未同步开启,水泥罐车前端观察口敞开,有明显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现场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三)蒙城县三义镇双曹新型节能建材厂

存在问题:1.煤矸石破碎筛分工序物料输送带未完全密闭,大量物料撒落至输送带下,物料库房有部分墙体和顶棚破损;2.物料对辊、搅拌工序安装的除尘设施管道拆除,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采取集中收集处理设施。

处理意见:对该厂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现场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一)蒙城县岳坊中心卫生院

存在问题:医废包装袋张贴的标签标识未填写内容,部分医废暂时贮存的时间超过2天。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二)蒙城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存在问题:1.医废暂存间未远离生活垃圾存放场所;2.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名称为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与实际不一致,未及时变更;3.实际有8台射线装置,其中医用直线加速器和数字剪影血管造影机(DSA)未纳入辐射安全许可证;4.暂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现场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三)蒙城县乐土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废暂存间未设置挡鼠板,个别包装袋标签处于扎袋口,标签变形,无法查看内容;医废转移联单登记内容重量一栏错误填写至体积一栏;2.未提供放射科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四)蒙城县双涧镇中心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废暂存桶内有渗漏的医废废液和撒落的医废,门诊楼门口露天丢弃有一塑料袋感染性医疗废物,未收集处置。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超过三年未按照要求重新修订3.未提供辐射科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五)蒙城县篱笆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1.个别医废包装袋未张贴标签标识;2.损伤性医废废物与感染性医疗废物混存;3.813日的医疗废物至今未转移,暂时贮存的时间超过2天;4.该卫生院使用平板车收集医废,未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5.未提供辐射科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检查人员:陈小乐、王伟

 检查事项:重点/非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

Copyright©2026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308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523760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