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年重点时段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暨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站三年行动,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2025年5月6日至9日,我局组织以“县区交叉互查”的方式对谯城区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共随机抽查工业企业7家,存在问题7家;抽查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5家,存在问题1家;抽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家,存在问题0家。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工业企业
(一)安徽劲佳包装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废漆桶、废胶桶及油墨桶存放区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签;2.危险废物废沾染物吨袋两面未张贴标签;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无二维码;4.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分区标志错误;5.危险废物未按规定使用新版管理台账;6.未提供危险废物应急演练相关材料;7.危废废物贮存间有杂物。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依法查处。
(二)亳州市博大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碳灰、污泥危害特性填写不完整;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害特性填写错误、数字识别码填写错误;3.危险废物减少产生量、降低危害性的措施填写不完整;4.排污许可证危废暂存间面积与实际不符;5.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生工序、废物嗅、色等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危废接收单位应为处置单位,错填为利用单位;6.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存放有其他杂物;7.未提供危险废物应急演练相关材料;8.未签订应急互助协议和应急检测协议。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依法查处。
(三)亳州市安浩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危险废物碳灰识别标志危害特性填写不完整;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堆放有杂物;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未表明危害特性;4.危险废物贮存间自行贮存能力、面积与实际不符;5.危险废物入库分批次入库,台账记录为当天入库总重量;6.未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7.应急预案无危险废物相关篇章,无应急演练后的总结材料;8.未签订应急检测协议;9.雨水总排口未设置关闭阀。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依法查处。
(四)亳州市皖晶金刚石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有部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叶腊石块在厂区内露天堆放;2.危险废物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填写不一致,纸质台账一天入库记为一批次;3.危险废物贮存间存放有杂物吨袋;4.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5.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识别标志联系人未及时变更;6.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危险废物暂存间与实际不符(申报2个,实际1个);7.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减少产生量,降低危害性的措施填写不完整;8.未签订应急检测协议;9.“一厂一策”公示牌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完整。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依法查处。
(五)亳州市千秋塑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危险废物责任信息公开栏中危废类别未写详细危废代码(如900-039-49);2.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间内部分危险废物未张贴识别标签,张贴识别标志的为老版样式;3.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无二维码,分区标志中未填写具体危险废物信息;4.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措施填写不符合公司实际;5.现有的排污许可证中危险废物种类不全,贮存设施于实际不符;6.危险废物未按规定使用新版管理台账;7.实际危险废物贮存间内有活性炭但未记录台账,废活性炭与废抹布放在同一个吨袋中未分类贮存;8.未提供危险废物应急演练记录;9.危险废物贮存间内未分区。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依法查处。
(六)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信息公开栏中去向应添加上安徽优环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2.危险废物未按规定使用新版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染料涂料废物台账记录转移时间为4月16日,联单创建时间为4月17日;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措施与企业实际不符。4.未和其他公司签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互助协议。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依法查处。
(七)杉杉时尚产业园亳州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危险废物责任制度未涵盖危废产生、贮存、处置等全过程;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尺寸错误,未两面张贴,(废燃料袋)危废特性错误;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编码错误;4.排污许可证中表12中危险废物贮存能力未填写;5.危险废物未按规定使用新版管理台账;6.应急预案中无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内容;7.应急演练无详细的演练计划;8.未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9.现场未能提供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依法查处。
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亳州药王医院
存在问题:1.医废记录5月7日收集各科室损伤性医废共计0.5公斤,实际医废间无损伤性医废暂存;2.污水处理站消毒药桶内无消毒药剂,消毒药加药桶内盛放的是清水。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依法查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工业企业、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综合一查清”,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局。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谯城区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检查事项: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蔡正光、胡伟、窦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