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亳州市制定并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下将对本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3年度,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我市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但市级督查仍发现焚烧火点,非现场监控每天仍能发现焚烧问题。2024年(截至3月31日),PM2.5浓度年均值为61.6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考核压力较大(年度考核任务PM2.5为39微克每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秸秆焚烧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蓝天保卫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秸秆禁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秸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合理利用秸秆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考虑
1.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注重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在严格管控秸秆焚烧行为的同时,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处置问题。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市场培育等方式,鼓励农民和企业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
3.强化常态长效、严格监督考核。秸秆禁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强化日常巡查处置,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要严格监督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问责,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三、起草情况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常态化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结合2023年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3月21日—27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委、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21家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2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4月16日至4月25日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并就禁烧政策进行了详细沟通解释。5月2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按照党政同责:市、县、乡、村四级“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分级负责:明确市、县、乡、村四级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疏堵结合:既严格禁烧执法,又通过技术推广和补贴引导农民科学处理秸秆;源头管控:从秸秆产生、离田到利用全链条管理,减少焚烧隐患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午收(5月25日至6月25日)、秋收(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环境污染,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
(三)重点任务。1.组织领导。成立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秸秆禁烧工作,制定工作方针和策略,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认真谋划,权利抓好禁烧工作措施落实。2.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公安部门负责对恶意焚烧秸秆和阻碍执法等行为进行查处,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3.网格包保。建立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秸秆露天禁烧网格包保管控责任体系,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网格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4.综合利用。各地要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大秸秆离田力度,鼓励农民采用机械粉碎还田、青贮饲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等方式对秸秆进行离田处理。5.监管重点。加强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如午收、秋收期间以及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机场周边等区域要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6.宣传教育。通过广播、宣传单、培训等方式,普及禁烧政策和秸秆利用技术。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全社会参与秸秆禁烧工作。
(四)严格奖惩。1.保证金制度。每年5月底前,各县区要分别向市财政缴纳500万元,亳州高新区向市财政缴纳200万元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保证金将作为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资金,根据工作成效进行奖惩。2.火点认定处置。强化秸秆禁烧“技防+人防”,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明确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群众举报和高塔视频监控平台等发现的火点认定要求。3.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对恶意焚烧秸秆的个人依法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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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新举措
一是制定了长效监管方案,工作方案取消了年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加强了非现场监管部分内容,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智能监控等技术手段,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六、保障措施及下步计划
(一)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借力科技支撑,强化非现场监管,早发现早处置,实时推送交办秸秆焚烧问题,及时消除焚烧污染;加强督导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
(二)下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重点时段加强督导督查,并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七、解读人和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赵玉言
职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558 - 5237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