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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01-00046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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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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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日期: 2025-01-23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1-23 09:18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污染防治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全面持续改善。全市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0.5%;优良天数比率75.7%,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5天。13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92.3%,超省下达目标23.1个百分点;4个省考断面优良比例100%

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系统治理,实时管控空气环境质量。一是强化空气质量实时管控。扎实做好“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坚持每日会商,组织专家深入分析研判,明确热点区域和问题,发布管控建议。实施城乡一体化防治,约谈指导问题突出乡镇,常态化做好冒泡站点排查整治,累计推送冒泡点位5061次,排查整治污染源620个。二是强化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修订《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1532家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开展夜查,督促企业落实管控措施,科学应对5轮次重污染天气。规范整治各类锅炉525台,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212台,关闭砖瓦窑厂5家。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坚持属地监管和行业管控联动,精准聚焦机动车污染、乡镇环境污染问题等十大涉气领域,开展大排查大起底,稳步推进监督帮扶。印发《关于亳州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督促指导16家检验机构规范检测,依法查处超标车辆154辆,跨省移交尾气检测涉嫌造假车辆6批次128辆。排查经济开发区企业1826家,发现问题1129家,及时交办县区整改。完成全市549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督帮扶,发布错峰指令23次。查处乡镇中药材烘房燃用散煤16处、白术土炕9处。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查处违法问题94件。

(二)坚持多点发力,强化地表水污染防治攻坚。一是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进谯城区谯东镇大寺集、城父镇等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亳州市西淝河(利辛段)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期均已完成竣工验收。二是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全市147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溯源,完成整治139个。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通过拉网式排查、异地互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共检查“千吨万人”级以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383个,发现存在问题129个,已完成整改128个。

(三)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镍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75个“一住两公”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9个优先监管地块实现污染管控。二是强化重点监管。筛选确定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1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及“回头看”。三是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完成全市涉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涵盖22家重点产废单位,1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6家其他产废单位。四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对三县一区畜禽养殖场(户)逐乡镇、逐村庄开展全面排查,围绕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使用、粪污利用等方面,开展帮扶“体检”。制发《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实施方案》,将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纳入县区、乡镇、村日常工作。完成6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和48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效。一是稳妥有序推进年度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整改年度中央及省级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38件,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常态化“回头看”,通过县区自查、县区交叉互查、市级重点督查确保整改成效。二是深入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排查并录入省“1+1+N”系统环境问题1149个,已经完成整改588个,有序推进561个,拍摄市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3期。三是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深入推进“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对2023年以来12345市长热线交办2次及以上的生态环境类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共核查1092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五)优化治污方式,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一是强化科技赋能。建设高塔视频监控点位660个,连通公安部门8962路、住建部门878路监控视频,对焚烧秸秆等问题进行24小时识别,自动发送短信及时提醒整改问题。在重点涉气企业安装5105个用电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场景,指导企业落实减排举措,及时调整生产工况,提高应急管控效率,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二是谋划推进污染防治项目。2024年以来,获得上级资金2.5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5亿元、省级专项资金0.99亿元,2个县区获得省级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格。三是提升法治化水平。推进“小切口”立法,实施《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亳州市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

(六)主动服务发展,提高生态环境服务水平。一是设立行政审批窗口,提高环境审批效率,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88个,新发证登记企业1107家。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规划编制、重大项目选址选线、园区管理、环境监管等方面应用,上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典型案例5个。二是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市、县政府排污权交易储备库,已完成我市首笔排污权交易。完成年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任务。三是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穿于审批、执法、结对帮扶的全过程,深入开展重点企业包保走访活动,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我局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企业111家,走访企业1026家次,收集问题361个均已解决,帮助35家被罚企业修复信用。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生态环境保护信心决心,保持污染防治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式创新,提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和水平。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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