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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412-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7 发布日期: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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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7
发布日期: 2024-12-17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4-12-17 10:22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部门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全部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对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项目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8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并计划选取亳州市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溯源整治技术支持项目亳州市大气PM2.5组分光化学污染超级监测站建设及驻点运维项目等项目开展重点项目部门评价。

2023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均完成省下达力争目标,入选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对象。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数12276.62万元,调整预算数14797.88万元,全年执行11926.41万元,执行率为80.6%。本次自评对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项目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85个项目和基本支出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覆盖率100%。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是部门自主实施。

、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1.自评总体情况

通过自评,市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大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合理,基本支出和保障运转类支出保障了单位运转,项目支出有利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获得较高的公众满意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1分,达到了预期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2.取得的成绩

1)坚持协同共治,生态环保氛围得到新巩固。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及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以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开展各县区分管负责同志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评价,实施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干部包保乡镇,加强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推动乡镇环保工作站提质增效,促进工作重心下沉一线,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营造共治氛围。市直媒体开“生态环保督察进行时”等专题专栏,刊播信息190余篇(条),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稿件130余篇(条),讲好绿色生态故事,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亳州环保世纪行暨六五环境日活动通过新华社现场云等平台同步网络直播,超过155万人次在线观看;成功举办全省环保设施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现场观摩活动暨讲解员大赛;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坚持“管”“治”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新突破。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5,位居全省第8位,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6位;PM2.5平均浓度39.2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13位,同比改善3.9%,改善幅度居全省第5位,谯城区和亳州高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位居全市前列;优良天比率74%,居全省第14位;较好完成省下达约束性目标和力争目标任务。其中5月份优良天数比率100%11月份PM2.5浓度同比下降21.3%12月份PM2.5浓度同比下降24.6%,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一。一是打造大气污染防治“非现场”智慧监管平台。2023年,在全市构建“实时监测监控、数据分析、超标报警、指挥调度、网格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气环境智慧指挥监管平台,实现环境问题从发现到解决的闭环管理,大幅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城乡一体化。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乡镇、向基层延伸,依托89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全天候管控全市10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加强异常冒泡站点排查整治,实现市域内联防联控、城乡一体化防治。三是推动大气污染治理齐头并进。突出牵头抓总,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梳理整治问题1665个,均完成整改验收。出台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2023年我市继续保持国家、省级通报“零火点”。持续强化建筑工地、道路清扫、道路运输、汽车维修等涉气领域治理,共发现问题531个,均完成整改销号。制定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有序推进老旧柴油营运货车提前淘汰。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行动,12月下旬全省出现重污染天气36天,仅我市和黄山未出现重度污染。

3)坚持“点”“面”结合,水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2023年,全市13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92.3%,超出省下达确保目标30.8个百分点,4个省考断面优良比例100%,其中,涡阳、蒙城、利辛三县辖区,9个国控断面和3个省控断面优良比例均为100%。全市范围内未出现劣V类水体和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的断面。一是弥补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谯城区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新建成投运谯城区大寺集等8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农村污水处理能力6150/日,全面开展污水管网监测排查,完成排查检测821公里,保障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正常运行。突出控源截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探索完善治理路径,获得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县资格。二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年度4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3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25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37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3年全市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为减少农村水体面源污染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796个疑似入河排污口和276处敏感区开展现场排查监测,核实入河排口138个,其中27个需要整治,完成整治11个,正在推进16个。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2023年,全市11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除因地质原因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标。对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清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抽查,累计抽查点位391处,发现问题118个,全部完成整改。加快推进引江济淮输水干线保护工程建设,2023年推进完成蒙城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四期等4个工程项目,有效保障了我市地表水饮用水环境安全。五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共商共治,主动与周边河南省商丘市、周口市,及省内阜阳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签订了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联控协议。2023年,累计开展联合巡查5次、联合会商3次,保障过境水质相对稳定。

4)坚持规范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新提升。一是加强耕地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开展涉镉、镍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二是严防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8家新增重点单位全部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三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全市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和评估。四是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在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各建设1家试点企业。五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完成31家涉化学物质企业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以亳州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依托,试点开展抗生素环境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5)坚持为民宗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2023年我市需完成整改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81个,截至2023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我市期间,交办群众信访事项240件,比上一轮省级环保督察下降66.9%。我市谯城区白酒企业集聚地水环境问题,因整改成效明显,被作为正面典型案例推送至生态环境部。2023年,我市排查并录入省1+1+N”系统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508个,总量位居全省前列,目前已完成2165个,加快推进343个。市人大、市政协坚持核验与督办相结合,分别成立2个法律和民主监督现场核验组,对82个县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现场核验,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6)坚持守正创新,环境治理能力得到新增强。一是强化项目谋划,深入推动重点领域攻坚。加大县区挥发性有机物项目谋划力度,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4个,支持资金2419万元。围绕重点环节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项目6个,争取中央资金约3.8亿元,其中围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争取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2亿元。涡阳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纳入省级EOD模式项目库,实现了全市EOD模式入库项“零”突破2023年度全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262.9%,居全省第一位。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精准高效治污。坚持“以时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每日会商研判,预测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制定管控措施,提高科学防治水平。2023年,整合原有乡镇建设的秸秆禁烧高塔视频监控,实施全市统一监管调度,提高了效能,节省一半以上的经费;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开展省工业企业用电监控试点项目,实时监控企业治污设施运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三个全覆盖”,指导企业做好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管理,显著提高了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积极配合制定《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查处全省首例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环境保护。修订《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管理。紧盯严重污染环境、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重点案件,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2起;查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8起。荣获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全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安徽省非现场监管执法技能竞赛先进集体等荣誉。四是强化经济手段,推动多点持续发力。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完成2022年度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清算,涡阳县获得696.9万元,蒙城县获得110.6万元,利辛县上缴1063.9万元,谯城区上缴407.2万元。完成2022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清算,市级共奖励县区351.1万元。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协调各县区及市直单位对案件线索进行现场勘查核实。2023年共成功磋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8件,达成赔偿金额约51万元,凸“生态环境有价,损害需赔偿”的理念。

7)坚持推动发展,环境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一是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大对企业发展所需生态环境要素的保障力度,加强全过程服务。2023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78个,环评审批时间比法定审批时间减少60%以上。二是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强力推进能“双控”,严把项目准入关,未审批“两高项目”。3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获批6家省级绿色工厂,评定3“绿色商场”创建单位,指导2家企业完成创建和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全市新能源全年发电60.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6%,占比位居全省第一位。开“一企一策”节能诊断,严控散煤消费,我市节能降耗做法获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并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入选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碳达峰试点城市。三是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在坚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底线的同时,做到宽严相济,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穿于审批、执法、结对帮扶的全过程。出台《亳州市肉牛养殖场(户)场床一体化模式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试行)》,积极建议省生态环境厅将场床一体化肉牛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纳入技术规范,为肉牛养殖项目环评审批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提供法定地方标准,推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双招双引”。2023年,我市签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项目75个,签约总金额215.9亿元;开工项目25个,投资总金额268.1亿元;投产项目11个,投资总金额11.7亿元。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存在较大偏差项目原因分析

我局2023年绝大部分项目能够完成绩效指标,但还存在部分项目未实施、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未能完成绩效指标或存在较大偏差,现分项目说明如下:

   1)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23年我局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全年预算5万元、执行2.52万元,预算执行率50.4%,主要是因为2023年客商来亳批次和人次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减少。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2023年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年初预算68.8万元,全年预算21.5万元,执行数1.3万元,预算执行率6.05%主要是因为2023年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基本都在县区,我局机关将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下达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2023年仅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预算支付两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律师费1.3万元,因此预算执行率较低。

3)排污许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3年我局排污许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年预算35.4万元,执行21.9万元,预算执行率61.86%,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合同尾款10.4万元、2023年新签合同款项支付。以前年度合同尾款10.4万元已支付,2023年新签合同中标价23万元,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50%,服务内容检查合格后支付40%,完成服务要求后付清10%尾款。因2023年排污许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于2023年7月招标完成,招标时间晚,导致该项目未能在2023年完成,仅支付合同款的50%,导致预算执行率低。

4)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144万元,全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由于2023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该项目为省厅统招分签,所需资金通过省下达我市的2023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不在使用市级预算。因此我局将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项目市级预算144万元调剂到亳州市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溯源整治技术支持项目。

5)亳州市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试点视频和工况监控建设项目。该项目全年预算34.39万元,执行0万元。该项目预算主要是支付2023年合同款,因项目实施效果不太好,我局暂未支付该项目2023年度合同款。

6)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费用。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费用全年预算25.4万元,执行12.39万元,预算执行率48.78%。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是由于2023年评审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减少,支付的专家劳务费、场地会议费等减少。

7)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年初预算1618万元,全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由于该资金2023年度被省厅收回。

8)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年度监测项目(第三包)预算13.15万元、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第三方监测项目预算79.49万元、蒙城县和利辛县地表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预算27.82万元、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年度监测项目(第一包)预算8.42万元、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第三方监测项目(续签)预算9万元、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年度监测项目(第二包)预算12.8万元,市级执行数均为0万元。主要是由于为加快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我局报财政局和市政府研究同意,这几个项目使用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不再使用市级预算,项目均实施完成,所需资金已从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支付。

9亳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项目。该项目全年预算70万元,执行0万元,预算执行率0%。主要是由于该项目2023年招投标开展较慢,该项目未实施。

10)重点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其他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项目。重点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其他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全年预算60万元,执行16.4万元,预算执行率27.33%。主要是由于一是该项目中标价32.8万,与预算金额差距较大;二是该项目招投标进行较晚,20239月才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50%、第四季度报告完成后付清余款,由于合同签订较晚,50%余款未能在2023年支付。综上原因,该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11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淮河排污口)。省下达我市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淮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项目121万元,该项目为省厅统招分签,中标价121万元,已按合同约定支付40%48.4万元。

12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省下达我市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891万元,2023年支付155.07万元,资金执行率17.4%。该资金目前支持项目9个,6个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3个项目正在实施。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拨付。

132023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40.8万元,我局已分配至4个项目,已按合同约定进行款项支付。我局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使专项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14重点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其他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项目。该项目全年预算35.97万元,主要为保障监测站正常运行的日常费用,2023年我局压减开支,实行两人一间住宿、严控办公经费开支,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较少。

15)安徽省“十四五”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点位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全年预算140万元,执行0万元,预算执行率0%。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具办人员更换,招投标等进行缓慢,2024年才进行招投标,该项目2023年未实施。

16)亳州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全年预算3万元,执行0万元。主要是由于省厅通知该项目各地市不在实施。

17)新增1000套重型柴油货车车载终端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采购项目3.48万、亳州市重型柴油货车在线监管平台及1000OBD采购项目3.35万,执行0万元。这两个项目主要为尾款支付,由于合同涉及纠纷,尾款未支付。

18)涡阳县生态损害赔偿项目。该项目年初无预算,局机关年中下达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37.4万元,用于涡阳县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相关费用,由于2023年涡阳县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还未完成,涡阳县仅支付以前年度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专家劳务费2.23万元,资金执行率较低。

19)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应急保障项目。该项目全年预算35.82万元,执行17.2万元,预算执行率48.02%。该项目主要是保障支队日常运转所需的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由于我局差旅费为全局统筹使用,支队人员差旅费等支出优先从局机关环境监管项目预算支出,因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应急保障项目差旅费等支出较少,该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自评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数量少、不准确、可测量性不足;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与年初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差异,没有充分发挥预算效益。

整改措施:一是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要全过程监控,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各业务科室预算编制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执行,保证预算执行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学,深入了解国家、省级、市级绩效评价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产出指标进一步采用定量指标,突出绩效指标的可测量性。

自评结果应用情况:我局将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到我局2025年预算安排中,对重点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其他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等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进行预算压减或不再安排2025年度预算,按时限报送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清单,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相结合,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32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是否有较大偏差

1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5.00

2.52

50.40%

93.03

2

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20.11

20.09

99.90%

99.99

 

3

选派干部生活补助

5.52

4.14

75.00%

95.50

 

4

环保宣教

56.00

44.92

80.21%

98.02

 

5

2021年度水、土壤、危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合同尾款

25.36

25.36

100.00%

100.00

 

6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

21.50

1.30

6.05%

86.19

7

环保督察和有奖举报项目

99.08

78.92

79.65%

93.97

 

8

排污许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5.40

21.90

61.86%

92.19

9

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调整)委托第三方编制服务

28.00

27.90

99.64%

99.96

 

10

经开区借调人员伙食补助

15.84

15.03

94.89%

99.49

 

11

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项目

0.00

0

 

86.00

12

亳州市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试点视频和工况监控建设项目

34.39

0

0.00%

18.00

1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费用

25.40

12.39

48.78%

89.88

14

购买谱育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设备尾款项目

1.43

1.42

99.30%

99.95

 

15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项目

5.57

5.57

100.00%

100.00

 

16

市级空气自动站、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经费

877.34

769.23

87.68%

98.77

 

17

“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0.56

0.56

100.00%

100.00

 

18

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329.12

318.52

96.78%

99.68

 

19

亳州市大气PM2.5组分—光化学污染超级监测站建设及驻点运维项目

303.82

276.04

90.86%

93.72

 

20

2023年大气一市一策技术支撑项目

330.00

229.00

69.39%

92.94

 

21

亳州市400套物联网移动车载大气走航监测服务及驻点运维服务项目

175.00

146.10

83.49%

94.35

 

22

市大气办集中办公经费

24.00

16.28

67.83%

96.78

 

23

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71.00

71.00

100.00%

100.00

 

24

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

27.00

27.00

100.00%

100.00

 

25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0.00

0

 

0

26

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年度监测项目(第三包)

13.15

0

0.00%

86.00

27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第三方监测项目

79.49

0

0.00%

86.00

28

蒙城县和利辛县地表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7.82

0

0.00%

86.00

29

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年度监测项目(第一包)

8.42

0

0.00%

86.00

30

亳州市西淝河清水廊道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48.06

48.06

100.00%

100.00

 

31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第三方监测项目(续签)

9.00

0

0.00%

86.00

32

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年度监测项目(第二包)

12.80

0

0.00%

86.00

33

亳州市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溯源分析项目

73.71

73.70

99.99%

100.00

 

34

亳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

70.00

0

0.00%

18.00

35

2023年环境监管经费

219.00

166.97

76.24%

95.62

 

36

提前下达2022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44.84

43.39

96.77%

97.15

 

37

重点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其他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60.00

16.40

27.33%

88.73

38

亳州市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溯源整治技术支持项目

144.00

84.60

58.75%

91.88

 

39

高塔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357.47

357.47

100.00%

100

 

40

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淮河排污口)

121.00

48.40

40.00%

94.00

41

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

891.00

155.07

17.40%

87.74

42

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99.90

244.85

81.64%

93.76

 

43

2023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740.80

302.90

40.89%

94.09

44

重点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其他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35.97

16.80

46.71%

89.75

45

重点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其他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40

5.79

68.93%

94.89

 

46

安徽省“十四五”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点位升级改造项目

140.00

0.00

0.00%

37.00

47

亳州市汽车排放检验及维护制度(I/M制度)综合监管模块建设项目

8.73

8.73

100.00%

99.99

 

48

重点排污单位数据传输平台(国发平台)市级端升级运维保障及系统安全保障项目

8.98

8.98

100.00%

100.00

 

49

亳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服务中心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加固项目

33.17

32.09

96.74%

99.67

 

50

2套固定水平遥感监测和5套黑烟抓拍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

3.49

3.49

100.00%

100.00

 

51

153座电子屏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3.88

23.61

98.87%

99.89

 

52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10.20

10.20

100.00%

100.00

 

53

亳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服务中心网络安全加固和数据专线监理项目

3.35

3.35

100.00%

100.00

 

54

亳州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00

0.00

0.00%

18.00

55

亳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服务中心重点企业视频监控监管及数据专线服务项目

104.75

101.85

97.23%

99.72

 

56

新增1000套重型柴油货车车载终端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48

0.00

0.00%

86.00

57

3辆移动式遥感监测车维护项目

7.00

7.00

100.00%

100.00

 

58

亳州市柴油车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委托服务项目

6.98

5.98

85.67%

96.57

 

59

亳州市柴油货路检路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服务

13.40

13.40

100.00%

100.00

 

60

亳州市重型柴油货车在线监管平台及1000套OBD采购项目

3.35

0.00

0.00%

86.00

61

亳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34.69

33.69

97.12%

97.71

 

62

亳州市机动车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92.84

85.87

92.49%

97.25

 

63

涡阳县环境监管及运行保障项目

125.20

120.25

96.05%

98.60

 

64

涡阳县残疾人保障金项目

3.37

3.03

89.91%

99.00

 

65

涡阳县环境监管运行保障项目(水电费)

8.80

6.62

75.23%

97.53

 

66

涡阳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项目

21.00

21.00

100.00%

100.00

 

67

涡阳县生态损害赔偿项目

37.40

2.23

5.96%

9.00

68

蒙城县环境监管、宣教和督查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19.70

14.28

72.49%

97.25

 

69

蒙城县环境监管、宣教和督查经费

197.10

178.78

90.71%

99.07

 

70

蒙城县残疾人保障资金项目

5.42

5.42

100.00%

100.00

 

71

蒙城县监测监察和应急保障

43.20

42.31

97.94%

99.79

 

72

蒙城县生态损害赔偿项目

2.10

2.10

100.00%

100

 

73

追加退休人员杨舍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4.47

4.47

100.00%

100

 

74

利辛县环境监管、宣教和督察经费(水、电费)

5.50

5.07

92.18%

99.22

 

75

利辛县环境监管、宣教和督察经费

141.50

136.67

96.59%

98.66

 

76

利辛县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2.71

2.71

100.00%

100.00

 

77

利辛县公用车运行维护费

18.00

17.96

99.78%

99.98

 

78

谯城区残疾人经费保障项目

0.94

0.84

89.36%

99.00

 

79

谯城区环境监管及运行保障项目

68.20

68.11

99.87%

99.99

 

80

谯城区环境监管及运行保障项目(水电费)

7.80

4.62

59.23%

90.93

 

81

谯城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

24.00

23.86

99.42%

99.94

 

82

谯城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

7.80

7.80

100.00%

100

 

83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应急保障项目

35.82

17.20

48.02%

89.80

84

秸秆禁烧工作经费

80.32

77.76

96.81%

94.68

 

85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车辆保障项目

12.00

12.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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