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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406-0002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函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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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函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4 08:44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对市政协杨清福委员《关于农业土壤改良的提案》,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耕地安全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保护好耕地环境质量,维护好粮食安全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举,是关系人民健康与民生的大计,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我局聚焦耕地环境质量安全关,多措并举筑牢耕地土壤安全防线,严格把控粮食安全,力保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一是统筹推进农用地土壤隐患排查与整治。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镍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制定印发了《亳州市农用地土壤镉镍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亳环〔202253号),在“十三五”涉镉、镍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以涉镉、镍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工矿污染源为重点,将土壤污染与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通过深入摸排,涡阳县欣鼎锌业有限公司属于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企业,涉及锌及其化合物排放,已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行重点管理。二是开展耕地周边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制定印发了《亳州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亳环〔202247号),聚焦采煤、采石等矿区,综合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踏勘等方式,全面排查矿区是否存在废渣、底泥等散乱堆放,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三防措施(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污染周边耕地风险等情况。经排查亳州市5家煤矿企业均无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未发现矿区生产活动污染周边耕地现象

二、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引导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责任,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周边耕地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制定印发了《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亳环〔202420号),确定亳州市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8家,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开展年度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全市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均正按照要求开展年度自行监测。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针对新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内的企业,督促其一年内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制度。2024年新增的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正在按计划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剩余的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已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计划在2-3年内开展一次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 

三、严防农业面源污染影响。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为切入点,以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耕地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方面,严格落实《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截至2023年底未完成治理的水体,分年度制定治理实施方案,计划按照2024年完成治理484条、2025年完成557条、202687条全面消除的序时进度开展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方面,印发《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根据村庄实际,与农村改厕相结合,优选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生态化治理。开展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专项帮扶行动,对全市4071家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深入摸排,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全面整改,严防养殖业污染耕地现象。

四、深化执法严惩污染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深化执法严惩污染行为。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主线,结合市长热线、互联网+督查等平台群众信访举报线索,辅以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了污染耕地行为的摸排和精准打击能力,严厉打击了一批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为主的污染耕地的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共办理9起农村地区涉危废违法案件,重拳惩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污染土壤行为,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耕地污染源头防控,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周边耕地,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进一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同时,将按照杨清福委员的建议,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适时将立法建议报送立法部门研究。

 

 

 

 

办复类别:C

联系电话:05585237609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6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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