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省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建引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拉高工作标杆,持续争先创优。
(一)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党建责任。主动构建“理论学习”、“队伍建设”、“廉政责任”三位一体机制,把党建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022年共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重点,把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细化量化到支部,落实责任到人,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增强党内学习的吸引力,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2022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16次,局属5个党支部组织60场次集体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观看12部警示教育片。
(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认真抓好“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研究部署,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到“三重一大”问题,全部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必要时扩大决策参与人数。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谈话责任,对分管人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盖。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全面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及时查摆科室、二级机构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2022年6月,我局机关纪委荣获亳州市“先进市直机关纪委”荣誉称号。
(四)强化宗旨意识,持续改进作风。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动员会精神,周密部署,全面深入开展活动,作为局务会固定议题轮流汇报学习心得,坚决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拉高工作标杆,持续争先创优。推深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立足职能转变,稳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召开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查摆问题专题会议,严肃认真“相互帮”,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细致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作风和能力等方面的根源。局领导班子共查摆出9个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共计查摆出63个问题,并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单位和个人问题整改清单,逐一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领域,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巩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源“九查九做”,突出重点实施深度治理,被生态环境部作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典型通报表扬。认真落实烟花爆竹重点时段全域禁放和秸秆全年禁烧,狠抓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22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74.2%,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完成PM2.5年均浓度力争目标。二是大幅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地表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全面实施九大专项行动,健全以水质改善为基础的奖惩制度,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推进城镇村庄、岸上岸下系统治理。全市1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2.3%,超过年度任务目标30.8个百分点,优良断面提升率位居全省第一。三是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对830家涉固体废物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对26家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开展监测评估,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涉重金属排查整治,完善114处转为“一住两公”地块信息,开展废旧铅蓄电池和中小微企业、社会源类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切实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疫情隔离点医疗废物监管。
(二)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完善包保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制度,高位推进整改落实。2022年我市需完成整改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20个,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回头看”跟踪督查,严防污染反弹。2022年,跟踪督查已完成整改问题点位1086个,对出现污染反弹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三是全面开展自主排查。组织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各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2年以来,排查发现并填报省“1+1+N”系统219个问题,排查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四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按月组织各民主党派开展环境问题现场核验,共核验问题点位360个。五是实施专项督查。紧盯重点行业,开展了谯城区白芍初加工行业、全市砂石料场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查。
(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一是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2022年,全市新发证企业51家,新登记企业396家,完成574家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256家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提前一年完成“双百”目标任务。二是完善环境审批服务。2022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15个,其中环评报告书18个,环评报告表397个,审批时间均比法定审批时间降低60%。三是明确重点排污单位。结合2021年环境统计数据,确定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139家。四是健全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审批辐射项目10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37个,整改辐射类问题58个。五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印发《亳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回头看”,厘清自然保护地边界。六是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加强与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专班对接,积极谋划节能环保产业项目。2022年,我市签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项目31个,开工项目44个,投产项目5个,全年签约总投资151.53亿元。
(四)强化环境综合执法保障作用。一是紧盯严重违法行为查办大案要案。查处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6起,均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共查处案件339件,罚款1376万元。召开5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签定磋商协议3件。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二是紧盯送法暖企为企优环境。对企业进行“体检式”帮扶指导,做到积极预防、关口前移,对轻违、首违不予处罚,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处罚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彰显环境执法“温度”,营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被生态环境部作为优化执法方式典型通报表扬。三是紧盯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化解风险。建立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机制,对于重点难点信访事项提级办理,第一时间就地化解矛盾风险,提高信访办理满意率。2022年全市环境保护类投诉举报8427件,同比持续下降54.7%。
(五)积极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县联动,组织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增强公众环保法律意识。举办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每月组织开展环保领域舆情风险点排查,通过政务双微正面回应,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5次,通过网络直播、在线访谈、答题互动等“云”方式共享环保理念。2022年亳州环保世纪行暨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央视频、微信客户端等多个平台同步直播,活动点击量达143.5万人次。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创新推出环保设施“云开放”活动,全年线上线下共组织开放27批次,累计12000余名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六)积极做好其他方面工作。认真做好了效能建设、扶贫帮扶、乡村振兴、保密、网络安全、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国防教育、文明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建基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上还存在差距,在统筹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上还有待加强。二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压力巨大,夏季臭氧污染机理不明,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不高。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汛期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水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农村黑臭水体点多面广,治理任务繁重。三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仍需加强,个别问题整改进度较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集中教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二)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制定实施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情况考核办法、生态环保干部包保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平衡市县乡村工作力度。
(三)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科学预测预报、应急响应、联防联控,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做好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监管工作,努力提升面源污染治理水平。
(四)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深入打好地表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战,对13个国控断面实施水质达标或保持稳定“一断一策”。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化推进2023年度356条水体治理任务。
(五)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效。加大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整改力度,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排查、锚定目标,落实落细整改举措,确保如期完成验收销号。对整改异常问题,加强督查调度、警示通报,确保有序推进。
(六)统筹环保执法和服务发展。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厉打击逃避监管、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七)积极谋划污染防治项目。谋划推进EOD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建设。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找准服务项目建设切入点,以环评为抓手做好建设项目全程环保服务,壮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