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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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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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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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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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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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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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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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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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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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的设施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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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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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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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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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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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好木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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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我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该公司造粒车间废料破碎工序正在生产车间北侧大门处于敞开状态,车间地面积尘严重,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内积尘严重。2.挤塑车间正在生产,车间西侧大门及两扇窗户处于敞开状态,车间内气味刺鼻,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内活性炭损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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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为了防止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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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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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亳环查(扣)〔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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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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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塑机4台、破碎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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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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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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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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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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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海鲸王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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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问题线索,2023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亳州市海鲸王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双螺旋挤出工序生产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UV光氧催化装置的灯管未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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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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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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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亳环(谯)查(扣)〔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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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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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挤塑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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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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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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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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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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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空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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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线索,2023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太空塑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生产中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你公司注塑成型工序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注塑机4#、8#、9#、11#配套使用的集气管道脱落未与注塑机相连,新增12#注塑机未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注塑成型工序1#至11#注塑机配套使用的污染防治设施引风机未开启。2.你公司注塑成型工序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中,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生产车间南侧大门与车间内多扇窗户均未关闭,生产车间顶部有5个无动力风帽与外部空气联通,部分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到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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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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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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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亳环(谯)查(扣)〔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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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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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台注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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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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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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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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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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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安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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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你公司厂区东侧未硬化的地面上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碎石,周边路面积尘严重,未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2.检查时,你公司建筑垃圾、碎石破碎筛分工序正在生产,车间内粉尘弥漫,喷雾降尘装置未开启,车间北侧大门处于敞开状态,车间南侧铁皮墙壁有破损未完全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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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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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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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亳环(谯)查(扣)〔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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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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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破碎机和1台筛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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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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