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市级空气自动站、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微型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
申报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管部门: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评估机构:
评估日期:2021年12月2日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 为加强我市市级空气自动站、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微型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保证各自动站仪器设备的稳定运行,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我局于2019年启动级空气自动站、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微型空气自动站第三方运维托管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市生态环境局每年依据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
现第三年合同期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2年3月份到期,空气自动监测站于2022年4月份到期。为确保各自动站仪器设备的稳定运行,需启动第三方托管运维招标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每天远程查看各站点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每周至少完成中标维护范围内的所有站点1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备查。定期检查校准各项监测仪器,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定期进行手工比对监测。将自动站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
(三)项目资金需求情况。自动站托管运维费用每年预算8731500元,由市财政列支。
二、评估组织情况
(一)评估方法: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数据对比法,将目标和产出对照。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以及成本指标。
(二)评估程序
1、亳州市生态环境局预算部门应结合现有决策程序,按要求对空气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站的运行维护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原则上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2、事前绩效评估准备
①确定评估对象。根据相关要求,对空气自动站和水站运行维护项目确定为本次评估对象。
②成立评估组织。亳州市生态环境局门开展事前评估,应成立评估组,组员主要包括人事财务科、大气科、水土科、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各项工作。
③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任务后需拟定具体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
3、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①资料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与被评估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审核与分析。
②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是指评估组到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非现场评估是指评估组在听取相关方汇报或介绍后,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评估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用现场评估、非现场评估及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评估方式。
③综合评估。评估组在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内容,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资金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三)、评估人员组成情况
组长:翟子柯
成员:牛永、韩媛媛、丰运、李增广、单化理、张海云
三、评估主要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
空气自动站和水站运行维护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过程科学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符合国家及省、市委主要领导人的工作部署,符合亳州市财政局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一贯性进行评价、审查的总目标。
(二)投入经济性。
空气自动站和水站运行维护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没有超标准配置,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空气自动站和水站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及计划相符,与现实需求相匹配并根据项目的特点细化设置。可量化的绩效目标,预期效果可衡量。本项目设置有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以及成本指标等,目标设置合理全面。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空气自动站和水站运行维护项目基础保障条件具备,论证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方案、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科学合理,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可控等。
(五)筹资合规性。
空气自动站和水站运行维护项目资金渠道明确、合法合规。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没有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
四、总体结论
本项目立项充分,内容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五、相关建议
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支付。
六、附件
1、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空气和水质自动站第三方托管运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