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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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提升行动 | |||
信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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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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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1:35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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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出台了《亳州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我们普通民众能为空气质量提升做些什么?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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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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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9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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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承办并予以答复,现答复如下: 提升攻坚行动的实施,可以督促市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及攻坚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市直部门综合考核等,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放整治,加大散煤使用清理力度,实施煤电机组提标改造,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加大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深化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 截至10月底,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7,PM2.5平均浓度36.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改善幅度居全省第4位;优良天比率74.4%,上升2.4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位。 建议人民群众使用新能源汽车,低碳绿色出行;节约用电,使用可降解、重复利用环保手提袋,减少碳排放;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做好车辆冒黑烟、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焚烧垃圾、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等各类污染源的监督举报。 | |||
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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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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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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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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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9 |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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