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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新惠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高压深度脱水减量+密闭立式罐好氧发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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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新惠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高压深度脱水减量+密闭立式罐好氧发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10月9日,我局拟对《亳州新惠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高压深度脱水减量+密闭立式罐好氧发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5120701,传真:0558-5120068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超高压深度脱水减量+密闭立式罐好氧发酵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

建设单位:亳州新惠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利用现有厂区内厂房,对现有工艺进行改造,采用“超高压深度脱水减量+密闭立式罐好氧发酵”工艺。项目改造后,可形成年处理污泥108000吨(即300t/d)的生产能力。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厂内现有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压滤废水、洗布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同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泥接收间、脱水车间、污泥发酵罐、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采用酸洗+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1#厂房其他区域产生的恶臭采用酸洗+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2#厂房密闭,筛分、分包工序上方设置喷淋设施降尘,同时车间喷洒除臭剂。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噪声: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委托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市谯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507-341699-04-02-25584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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