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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新维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访问次数: 来源:生态科 发布时间:2025-09-2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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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新维能创科技有限公司

《亳州新维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该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境内,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建设100MW/200MWh储能系统及1座110kV升压站,建设一台100MVA主变压器。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二)根据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的备案登记,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等单位对该输变电工程的回复函,结合现场踏勘结果以及公众信息反馈情况,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线路路径、采用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三)加强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四)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电磁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储能站周边居民区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

(五)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主变及其它低噪声设备,电池舱底部安装减振装置、风机加装消声弯头、风扇口安装隔声罩,站址四周建设实体围墙,靠近居民侧设置声屏障,确保储能站四周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关要求。

(六)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七)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到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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