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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松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公斤牛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9-2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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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松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公斤牛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9月24日,我局拟对《安徽松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公斤牛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120701,传真:0558-5120068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年产1000公斤牛黄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

建设单位:安徽松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海壹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对现有闲置厂房进行改建,建筑面积3070.8平方米,购置高速管式分离机、搅拌机、荸荠式包衣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公斤牛黄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确保颗粒物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碎、混合以及制丸等工序经D级净化车间内换风系统收集后进入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处理站加盖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新、扩、改建)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废水禁止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水体,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营运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管网,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废牛胆汁收集后委外资源化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厂区内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5-341699-04-01-62648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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