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按照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着力抓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坚决打好“十四五”蓝天保卫战收官之战。
全力以赴抓好中药材初加工污染管控。白芷、白芍、白术等地产药材陆续进入采收期,药农露天硫磺熏药、土炕、散煤炕药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亳州市坚持提前谋划,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基层乡镇成立专班,建立日常巡查队伍,摸清中药材烘烤底数,抓主要品种、重点区域、主导风向、重点时段,强化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防治宣传引导,稳步有序组织农户使用天然气或电烘房烘烤,严防散煤烘房、白术土炕“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硫磺行为,依法查处销售硫磺熏烤药材。
下大气力做好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亳州市加快摸清国二及以下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加快剩余114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逐一分析研判,宣传奖补政策,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柴油货车的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依法查处尾气超标车辆。
全力以赴推进低效失效设施整治工作。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团队帮助县区摸排低效失效治污设施,共核查1089家,摸排低效失效设施108家,坚持边查边改、分类整改,制定整改“四项清单”,限期完成淘汰、更新工作。
不遗余力做好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始终把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作为抓手,持续推进。认真梳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诉重访问题,规范整治沿街商户、流动摊贩、公共娱乐、体育健身活动等社会噪声,常态化做好畜禽养殖、垃圾贮存及转运和工业企业异味防治工作,部门强化协同联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解决扰民问题。目前,亳州市“12345”市长热线受理“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同比下降2.7%,其中噪声污染同比下降5.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308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523760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