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涡北煤矿安全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涡北煤矿安全改建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皖能源煤炭函〔2025〕5号
建设地点:亳州市涡北煤矿
建设单位: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肥芳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涡北煤矿井田面积约为17.1786km2。主要建设:北翼暗回风斜井、Ⅱ84采区轨道斜巷、Ⅱ84采区轨道下山、Ⅱ84采区运输下山、Ⅱ84采区回风下山、Ⅱ841首采工作面以及采区供电、排水、运输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项目建成后,84采区作业面停采,本项目涉及的Ⅱ84采区作为84采区的接替采区,继续保持年产180万吨煤炭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矿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1200吨/日)处理达标后外排。施工期井下排水(1584吨/日)经矿井水处理站(9600吨/日)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由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厂区外雨水管网。项目新增矿井水(1775m3/d)排入厂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能力:9600m3/d,目前处理量3120m3/d,本项目实施后,矿井水产生量为4895m3/d),处理达标后4159m3/d回用于井下生产、灌浆、降温及洒水等,其余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表2中有关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选择性控制项目及限值,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表2中有关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选择性控制项目及限值,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后全矿生活污水经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全部回用,回用率100%;矿井水回用率为85.7%,外排矿井水每升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毫克,满足《安徽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矿井水利用率达到85%,外排矿井水每升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毫克要求。剩余的矿井水(700m3/d)经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含盐量小于1000mg/L、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矿井水氟化物深度治理的通知》等要求后外排至涡新河(原排污口位于武家河,由于被纳入道源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新入河排污口变更为涡新河,排污口变更设置报告已于2021年取得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
2.地下水影响:
施工期:井下排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运营期:项目建成后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不开采区域地下水。在留设防水煤柱的情况下,本项目实施后,各煤层开采产生的导水裂隙带均不会导通新生界松散层底板,煤炭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导水裂隙带不会造成井田范围内中部和下部隔水层结构破坏,从而不影响新生界具有供水意义的上含上段和上含下段含水层的水资源。
原污水处理站已对矿区场地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渗区:危废库、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生产废水处理站各类池体等;一般防渗区:坑木场、材料库、支护材料库、机电设备修理车间等。故本项目不需再落实新的分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地下水污染源(本项目的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矿区场地内的污水处理站,新的开采作业面产生的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为现有污染源,不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故不涉及新增地下水污染源),对附近区域浅层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将维持现状水平,不会造成浅层地下水水质的污染,项目实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无地面施工。
运营期:本次安全改建工程实施后不新增地面设施,不涉及新增大气污染源种类及排放量。
废气主要为选矸粉尘。矿区矸石仓及廊道采用全封闭设计,转载点及落矸点安装喷雾炮进行降尘。煤矸石输送系统设有封闭式皮带机走廊,皮带机转载点设喷雾洒水装置,防止粉尘外逸。本次工程不新增污染源,依托矿上现有环保措施。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有关限值要求。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无地面施工。
运营期:项目利用地面现有设施,无新增噪声源。
矿区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影响:
施工期:本矿井下巷道挖掘产生的矸石全部回填综合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选煤矸石,交由涡阳县沪涡多孔矸石砖有限公司处理;矿井水处理站压滤污泥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合理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桶(HW08 900-249-08),废机油(HW08 900-214-08),在线监测废液(HW49 900-047-49),废铅蓄电池(HW31 900-052-31)。
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处置率可达到100%,不随意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影响
本次涡北煤矿安全改建工程内容为Ⅱ84采区,安徽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涉及一采区和三采区,其中一采区已采空、三采区暂停开采,本次Ⅱ84采区范围不涉及安徽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且本项目为地下开采工程,不涉及地面工程,对安徽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影响较小
运营期:受本项目开采影响的村庄和学校为张老家、前曾家、朱楼、张岸楼、申庄、梁园、马庄、郑店孜、薛楼、太清小学、俞庄、小严庄、小吴庄、朱庄、尹王庄、马沙滩、宋庄、大吴村,需维护加固。具体的防护措施如下:(1)加固地基:对于地基下陷的建筑物,可以采用加固地基的方法,以提高其稳定性。具体方法包括加强地基支撑和加固建筑物结构。(2)修填裂隙:当建筑物出现裂隙时,应及时开展修复工作,避免进一步的损坏。针对不同程度的裂隙,可采取嵌填材料、加固结构、加固梁柱等不同的维修方法。
项目在地下开采后,地表将形成大面积的塌陷区,为充分利用矿井塌陷区,对于采空塌陷深度0.01~0.5m和无影响范围区(5.174km2)加强地表塌陷和地下水等方面的监测。
对于采空塌陷深度0.5m以上区域(1.676k㎡)进行挖深垫浅、土壤重构,土壤培肥恢复耕种。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省能源局批复等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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