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环书〔2025〕15号
安徽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安徽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新能源、显示等用高性能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内容和结论。该项目位于亳州市涡阳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占地面积50003.3平方米,主要购置反应釜、稀释釜、双锥干燥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生产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环保、供配电、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4万吨新能源、显示等用高性能新材料生产能力。
根据亳州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502-341600-04-01-444938)、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批复、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对安徽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新能源、显示等用高性能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等相关文件,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集水池、沉砂池分类处理,回用于施工养护、道路保洁等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各种污水集污管道、输送排放管道明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坪冲洗废水、废气吸收系统置换废水、质检废水、初期雨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涡阳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老涡新河,最终排入涡河。后期雨水由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按照“分区防渗”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原辅材料及污水处理构筑物等环节,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加强运行管理,严防污染物跑、冒、滴、漏;按要求设置3眼地下水质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
(二)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亳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采取道路洒水、砂石等原辅材料覆盖等“六个100%”措施,严防施工扬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使用国三以上标准机械,车辆使用尾气排放国五标准车辆。
运营期:加强废气治理和环境管理。
生产车间一的锂电池隔膜涂覆用聚酰亚胺浆料生产装置、溶剂精馏装置工艺废气和中间罐呼吸气:投料车间粉尘密闭负压收集、包装车间粉尘密闭微负压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粉碎废气和干燥不凝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汇入车间1#集气总管,经袋式除尘器+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溶解不凝气、反应不凝气、洗涤废气、预干燥不凝气、溶剂精馏不凝气由密闭管道收集,过滤废气由密闭间负压收集,汇入车间1#集气总管,经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中间罐呼吸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汇入车间1#集气总管,经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TO废气处理装置天然气助燃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20000 m3/h。
生产车间一的聚酰亚胺绝缘浆料生产装置、聚酰胺酰亚胺绝缘浆料生产装置、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浆料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和质检废气:投料粉尘密闭负压收集,汇入车间2#集气总管,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水喷淋+除水雾+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溶解不凝气、反应不凝气、调粘不凝气、稀释不凝气、溶解废气、反应废气、调粘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灌装废气由密闭间负压收集,质检废气由通风橱收集,汇入车间2#集气总管,经“两级水喷淋+除水雾+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机风量6500 m3/h。
生产车间二的聚氨酯绝缘浆料生产装置、聚酯绝缘浆料生产装置、聚酯亚胺绝缘浆料生产装置、自粘型绝缘浆料生产装置工艺废气:投料粉尘密闭负压收集,汇入车间3#集气总管,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水喷淋+除水雾+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反应不凝气、精馏不凝气、溶解不凝气、稀释不凝气、混合不凝气、调配不凝气由密闭管道收集,灌装废气由密闭间负压收集,汇入车间3#集气总管,经“两级水喷淋+除水雾+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风机风量7000 m3/h。
罐区:设置氮封及气相平衡管,呼吸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风机风量3000m3/h。
污水处理站废气: 调节池、生化池等产臭单元加盖密闭,恶臭废气微负压收集,经“水喷淋+除水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风机风量3000 m3/h。
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收集由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风机风量22550 m3/h。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间微负压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风机风量6000 m3/h。
非甲烷总烃、TDI、MDI、二甲苯、乙酸乙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表1和表2有关排放限值;颗粒物、酚类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2-2015)表5有关特别排放限值;DMF、乙二醇、甲醇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表6有关排放限值;TO废气处理装置天然气助燃烟气SO2、NOx、(因原料中不含卤素,故不考虑二噁英类指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2-2015)表6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烟气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不高于50mg/m3)。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中表3排放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甲苯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材料运输路线,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等可利用垃圾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利用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箱、废过滤介质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膜交原料供应厂商回收利用。沾染危化品废包装袋(HW49,900-041-49)、破损包装桶(HW49,900-041-49)、精馏残液(HW11,900-013-11)、滤渣及废过滤材料(HW49,900-039-49)、除尘灰(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润滑油及油桶(HW08,900-249-08)、质检废液(HW49,900-047-49)、物化污泥(HW49,772-006-49)、废导热油(HW08,900-249-08)、在线监测废液(HW49,900-047-49)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MBR膜和首次生化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方式。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各类固废合理处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一座2000m3事故应急池,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强化环境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计划;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各类环境风险防控,将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
(六)运营期间,按照清洁生产要求,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好清洁生产工作。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视频监控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环境诉求。
(八)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成用地、规划、安全、水土保持等有关手续。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有关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将土壤、地下水等监测结果作为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和日常监管依据。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6日
抄送: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康安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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