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玖庆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酒糟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8月12日,我局拟对《亳州市玖庆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酒糟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120701,传真:0558-5120068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酒糟粉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
建设单位:亳州市玖庆饲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海壹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租用现有空置厂房,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购置烘干机、粉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酒糟粉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设备的位置,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营运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上料、烘干、粉碎以及包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通过设置密闭酒糟暂存库,合理管控酒糟暂存时长,定期喷洒除臭剂等环保措施,减小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表2排放限值要求。
(三)营运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收集后进入附近自然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输送至周边农田灌溉追肥,不外排。渗滤液收集后回喷至酒糟,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营运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得随意丢弃排放,厂区内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7-341699-04-01-8666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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