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新能源、显示等用高性能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安徽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新能源、显示等用高性能新材料项目
项目代码:2502-341600-04-01-444938
建设地点:亳州市涡阳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
建设单位:安徽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康安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75亩(50003.3m2);购置反应釜、稀释釜、双锥干燥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生产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环保、供配电、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4万吨新能源、显示等用高性能新材料的生产能力;其中锂电池隔膜涂覆用聚酰亚胺浆料10000吨,新能源用高性能绝缘材料23000吨(聚酰亚胺绝缘浆料5000吨、聚酰胺酰亚胺绝缘浆料5000吨、聚氨酯绝缘浆料3000吨、聚酯绝缘浆料6000吨、聚酯亚胺绝缘浆料3000吨、自粘型绝缘浆料1000吨),显示用聚酰亚胺液体1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施工期: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池、沉淀池等临时性的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由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坪冲洗废水、废气吸收系统置换废水、质检废水、初期雨水、锅炉排污水(300.25m3/d)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厌氧池+厌氧沉淀+一级脱氮 +一级好氧+二级脱氮+二级好氧+二沉池+ MBR 膜生物反应器,480m3/d)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涡阳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管涡阳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老涡新河,最终排入涡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影响:项目建成后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不开采区域地下水。对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渗区:甲类仓库、罐区(含装卸区、泵棚)、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沟等;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一二、乙类仓库、丙类仓库、循环水池、一般固废库等;简单防渗区:综合楼、厂区道路等。按要求设置3眼地下水质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在严格管理情况下,项目废水、固体废物向地下水发生渗透的概率较小,对地下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污水集污管道、输送排放管道明管建设。
3.大气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对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生产车间一的溶剂精馏装置精馏不凝气、投料粉尘、溶解不凝气、反应不凝气、洗涤废气、预干燥不凝气、过滤废气、粉碎废气、干燥不凝气、包装粉尘、调粘不凝气、灌装废气、稀释不凝气、溶解废气、反应废气、调粘废气、中间罐呼吸气;生产车间二的投料粉尘、反应不凝气、精馏不凝气、溶解不凝气、稀释不凝气、调配不凝气、混合不凝气、灌装废气;TO废气处理装置天然气助燃废气;质检室废气;储罐呼吸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等。
生产车间一的锂电池隔膜涂覆用聚酰亚胺浆料生产装置、溶剂精馏装置工艺废气和中间罐呼吸气:投料车间粉尘密闭负压收集、包装车间粉尘密闭微负压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废气和干燥不凝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汇入车间1#集气总管,经袋式除尘器+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溶解不凝气、反应不凝气、洗涤废气、预干燥不凝气、溶剂精馏不凝气由密闭管道收集,过滤废气由密闭间负压收集,汇入车间1#集气总管,经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中间罐呼吸气经由密闭管道收集,汇入车间1#集气总管,经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TO废气处理装置天然气助燃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20000 m3/h。
生产车间一的聚酰亚胺绝缘浆料生产装置、聚酰胺酰亚胺绝缘浆料生产装置、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浆料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和质检废气:投料粉尘密闭负压收集,汇入车间2#集气总管,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水喷淋+除水雾+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溶解不凝气、反应不凝气、调粘不凝气、稀释不凝气、溶解废气、反应废气、调粘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灌装废气由密闭间负压收集,质检废气由通风橱收集,汇入车间2#集气总管,经“两级水喷淋+除水雾+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量6500 m3/h。
生产车间二的聚氨酯绝缘浆料生产装置、聚酯绝缘浆料生产装置、聚酯亚胺绝缘浆料生产装置、自粘型绝缘浆料生产装置工艺废气:投料粉尘密闭负压收集,汇入车间3#集气总管,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水喷淋+除水雾+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反应不凝气、精馏不凝气、溶解不凝气、稀释不凝气、混合不凝气、调配不凝气由密闭管道收集,灌装废气由密闭间负压收集,汇入车间3#集气总管,经“两级水喷淋+除水雾+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风量7000 m3/h。
罐区及危废库废气:设置氮封及气相平衡管,呼吸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危废库废气经密闭间微负压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风量7600 m3/h。
污水处理站废气: 调节池、生化池等产臭单元加盖封闭,恶臭废气微负压收集,经“水喷淋+除水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风量3000 m3/h。
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收集由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风量30000 m3/h。
非甲烷总烃、TDI、MDI、二甲苯、乙酸乙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表1和表2有关排放限值;颗粒物、酚类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2-2015)表5有关特别排放限值;DMF、乙二醇、甲醇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表6有关排放限值;TO废气处理装置天然气助燃烟气SO2、NOx、(因原料中不含卤素,所以不考虑二噁英类指标指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2-2015)表6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烟气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不高于50mg/m3)。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中表3排放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二甲苯参照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
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400m,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废水、废气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运输车辆出入时低速、禁鸣、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车间各种送排风机,空压站空压机,制冷站制冷机组,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站风机及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为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做好减振措施。
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影响: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一般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袋、废包装箱、废过滤介质、废MBR膜、废分子筛、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膜、生化污泥。废包装袋、废包装箱、废过滤介质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膜交原料供应厂商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包括:沾染危化品废包装袋(HW49 900-041-49)、破损包装桶(HW49 900-041-49)、精馏残液(HW11 900-013-11)、滤渣及废过滤材料(HW49 900-039-49)、除尘灰(HW49 900-041-49)、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废润滑油及油桶(HW08 900-249-08)、质检废液(HW49 900-047-49)、物化污泥(HW49 772-006-49)、废导热油(HW08 900-249-08)、在线监测废液(HW49 900-047-49)。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因该项目行业类别为参照树脂合成类行业,建议建设单位对废MBR膜和首次生化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判定处理方式。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处置率可达到100%,不随意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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