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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辛县巩店镇利辛兴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肥牛养殖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8-0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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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辛县巩店镇利辛兴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肥牛养殖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利辛县巩店镇利辛兴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肥牛养殖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利辛县巩店镇利辛兴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肥牛养殖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代码:2305-341623-04-01-916158

建设地点:亳州市利辛县巩店镇宋寨村

建设单位:利辛县巩店镇利辛兴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泰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占地面积265亩,建设养殖牛棚8栋(建筑面积111249m2)、生活办公用房、废垫料暂存间、草料棚、兽医用房等,购置养殖所需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变配电、环保、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4万元。建成后可存栏10000头肉牛,年出栏10000头肉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

施工期: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收集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喷洒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场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池(150m3),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入周边沟渠。

2.地下水影响:

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主要为牛舍、废垫料暂存间等环节可能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通过对牛舍、废垫料暂存间、粪污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病死牛暂存间等场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精料间、干草间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中牛舍地面采用素土夯实,上层铺15cm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场床边设置高出垫料层20cm混凝土围护墙。设置地下水质监测井4个,并按要求开展监测。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粪污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及侧风向处。该项目设置粪污(废垫料)暂存场,位于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处,并采取防雨防渗处理。项目粪污暂存间周边400米范围内无功能地表水体,最近的为正南方向750米的团结沟。

3.大气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对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和粪污废垫料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生活区的食堂油烟。

粪污暂存间(面积4200m2)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负压收集(风机风量56700m³/h),经生物过滤除臭+干燥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放口外排;

项目采用发酵床养殖工艺,牛棚发酵床借助菌种作用分解粪便中的有机物质,降低粪便中氨气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并通过设置通风系统、优化饲料组份、提高饲料利用率、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牛棚恶臭污染物的排放。严格落实恶臭异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发酵床养殖工艺,通过牛舍发酵床菌种发酵分解,优化饲料配置、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养殖场中氨气、硫化氢等恶臭异味。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3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距离最近的为项目正西方向340米的韩小庄。该项目占地不属于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或限养区,经与信息中心套图对比,该项目不属于禁养区。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控制运输车辆出入车速、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科学饲养方式,场区内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影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牛粪及废垫料收集后在废垫料暂存间(4200m2)暂存后外售安徽联合创业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综合利用。病死牛暂存于病死牛暂存间(100m2),委托利辛县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矿物油(HW08,900-214-08)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2.4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各类固废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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