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福和包装有限公司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包材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6月20日,我局拟对《安徽福和包装有限公司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包材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518912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
传真:0558-518908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传真)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芍路南世纪花园开发区东办公楼2楼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安徽福和包装有限公司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包材等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2502-341665-04-01-734394)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悯农路以西,月季路以南
建设单位:安徽福和包装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中泰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22792.48m2;设置办公楼、综合车间、包装车间,购置注塑机、组装机、喷涂线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瓶盖15000万只的生产规模,其中涂装的瓶盖有3000万只。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营运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营运期应加强车间废气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综合车间注塑、造粒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放口(DA001)排放;涂装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放口(DA002)排放;UV固化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放口(DA003)排放;包装车间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放口(DA004)排放;
(四)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抹布/手套、废水性漆漆渣、废水性漆漆桶、固化工序废灯管、废矿物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废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项目代码:2502-341665-04-01-734394)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308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523760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