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和环境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保障全市水生态环境安全,近期,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乡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现检查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周密部署,采取“市县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织密监管网络,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实施随机抽查,年度抽查率确保达到100%,不留死角,实现了对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全年监管全覆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挥督导作用,强化重点抽查,每半年对每个县(区)实地检查乡镇污水处理厂不少于5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检查深度,聚焦关键环节。本次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污水处理厂运行核心环节与环境安全要素,实施精细化检查。一查设施运行可靠性:重点检查配套管网建设、废水收集池、输送管线及处置设施的完好情况;对生化池、曝气装置、压滤机等核心治理单元的运行状况进行细致评估,确保主体设施稳定运行。二查水质达标稳定性:严格核查进水水量与浓度、出水达标排放情况;追踪污泥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的规范性;重点检查污水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三查安全风险可控性:系统排查厂区环境安全及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环境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是否规范、完备。保障防护设施检查防坠网、护栏等防护设施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保持有效状态,核查应急救援相关防护装备是否配备齐全、可用。
三、强化问题整改,形成管理闭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设施维护不及时、运行记录不规范、有限空间安全标识缺失、个别安全防护设备老旧等突出问题,执法人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依法依规责令相关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标准,限期完成整改。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强化后续跟踪督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彻底消除环境与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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