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德韵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特殊膳食、保健食品、蓝帽产品等大健康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6月14日,我局拟对《亳州德韵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特殊膳食、保健食品、蓝帽产品等大健康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518912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
传真:0558-518908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传真)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特殊膳食、保健食品、蓝帽产品等大健康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2412-341665-04-01-912717
建设地点:亳州市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茴香路以南、月季路以北、曹洪路以东、文采路以西
建设单位:亳州德韵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土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为20587.3m2,主要建设3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1栋仓库。购置生产及办公设备,配套建设环保、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蓝帽约5000万瓶、特殊膳食约400万盒的生产能力。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运营期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洁下水,直接排至总排口;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与洗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巴氏杀菌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原辅材料及污水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严防污染地下水。
(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和《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六不开工”和“六个100%”,严防扬尘污染。确保颗粒物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产生恶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
(三)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收集粉尘、过滤废渣、不合格产品、污泥委托专业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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