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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三个严格”开展废旧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环境整治

访问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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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推进废旧塑料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严厉打击废旧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提升行业环保管理水平。1-5月,蒙城县PM2.5为48.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0%,优良天数比率76.2%,提升5.8个百分点。

严格环保手续管理。引导新建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拟建设水洗、热熔工序的企业,从严审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周边是否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考虑到现存废旧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市场经营状况、污染治理能力、行业发展前景,引导拟新建企业进行转型。

严格执法监管。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开展废旧塑料加工利用类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排查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利用的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散户等。重点排查环保手续齐全性、厂区布局合理性、环境管理规范性、原料来源合法性、台账记录完整性、粉尘收集完全性、生产废水达标性,并登记造册,实行清单式管理。共摸排出10家废旧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发现环境问题28个,实行销号管理,倒逼企业整治提升。

严格分类管理。按照“关停取缔、整改提升”的原则分类处置。对已获得环评审批手续的9家废旧塑料加工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提升治污设施运行效率,达标排放。对营业执照、土地、安全生产、消防、生态环保等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废旧塑料加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关闭1家,并强化后督查,严防其“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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