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全过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事前做足功课,制定检查计划。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前,制定行政检查方案,落实行政执法审批制度要求,依法报批行政检查审批表,一事一批、一企一号,建立了行政检查审批编号统计电子台账。执法人员对企业历年环境问题、上级交办问题及整改情况、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处罚情况、环评及排污许可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征求水土股、大气股、审批股等业务股室有关问题线索,列出待核查问题清单。此外,依托亳州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平台,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等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精准锁定问题线索,靶向发力。
事中规范执法,查清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做到“三个文明”。文明着装,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文明举止,行为得体,对外展示良好形象;文明用语,接待语言亲和诚恳,通讯语言礼貌和气,询问语言准确简明。向被检查企业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联网,执法音像资料实时上传至安徽省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以制作笔录、复印资料等方式落实全过程记录。对企业水、气、声、固废、环境管理等环节开展体检式帮扶检查,查清所有环境问题,确保一次入门“一查清”。
事后跟踪帮扶,严打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制作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在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企业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指导企业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此外,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等全流程服务,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予处罚,2025年以来,对2家轻微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免罚。对超标排污、无证排污、逃避监管偷排,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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