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煤新集利辛县南部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中煤新集利辛县南部风电场
项目代码:2203-340000-04-01-988574
建设地点: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大李集镇、阚疃镇、新张集乡等境内
建设单位:亳州市中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众人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装机总容量100MW风电项目,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4回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一座(不包含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项目总占地28.0614hm²(永久占地2.2952hm²,临时占地25.7662hm²)。项目总投资71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1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上网电量24000万kW·h,每年可节约标准煤7.4129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洗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附近地表沟渠,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量1.152m3/d、处理能力24m3/d)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2.大气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尽量采用清洁型燃料;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设置围挡,易产尘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防风抑尘网等,通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影响较小。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烟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施工,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远离居民聚集区域等;升压站和施工生产区四周设置实心围挡,钢筋加工和木材加工入棚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
运营期:根据预测,单个风机昼间水平距离74m之外,噪声值可衰减至55dB(A)以下,夜间水平距离281m之外,噪声值可衰减至45dB(A)以下,距离风机点位最近的村庄为J27风机东侧294米的门东王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见下表)。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和减速叶片、低噪声偏航刹车片等组件和设备,采取风机声源消音降噪、设置气动减振装置和隔声屏障、控制启动和偏航转桨风速、安装噪音智能控制系统、降低风机负荷、强化设备和系统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
建设单位对距离风电机组400米范围内的20个村庄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边界,安装噪声在线监控设施,对区域噪声进行实时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该系统具备智能调控功能,一旦噪声值超标,及时报警;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自动调整机组运行参数,例如在夜间执行限速运行、动态优化风机转向角度等,实现噪声污染的动态化、精细化控制。
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声源安装减震基座,厂界噪声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土方全部用于风机回填、坑塘填用、道路平整等工程,无弃方。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含油抹布和手套(HW49,900-041-49)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6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风电机组光影影响:主要考虑风机在冬至日对处于风机北部村庄敏感点的光影影响。根据计算,冬至日时分,有12处村庄敏感点在风机光影影响范围内(共涉及10台风机),将受到一定程度光影影响;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光影影响。
6.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经与已运行的芜湖市无为日新(云龙)变电站220kV变电站的检测结果类比分析,可预测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7.生态影响: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见附图2),19号风机距离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3.31km、21号风机距离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1.57km;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主要为农作物减产,通过控制作业带范围、生态恢复、占一补一等措施,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为可接受水平。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省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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