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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四个转变”推动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

访问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0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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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方式升级,从现场检查转向智慧监管

在全省率先建设、运行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平台,高效衔接线上监管和线下执法,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执法透明度和效率。

二、执法模式革新,从粗放管理转向精准执法

结合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建立“信息化表单、格式化排查、简洁化执法”工作机制,将检查内容表单化、问题整改信息化、整改落实闭环化、执法文书模板化,严禁超范围、不规范检查、破解“一刀切”“随意查”问题。

三、治理机制转型:从单兵作战转向协同共治

构建双重协同机制,一方面建立部门内协同作战机制,将执法工作与大气、水土、审批、生态、监测等业务紧密结合,定期开展联合帮扶行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另一方面完善跨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按照“综合一查清”工作要求,联合开展现场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四、服务理念升华:从单一检查转向综合服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创新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综合一次查”专项行动,聚焦8类行业(工业企业、扬尘源、加油站等)和5项重点领域(环保手续、治污设施、固废管理、应急管理、自动监控)开展清单式全面检查,并利用信息化统计手段制作“一企一档”。通过“培训、帮扶、执法”3个阶段,寓帮扶于监管、寓整改于监管,督促企业全面整改,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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