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绩效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根据企业申请、县级初审、市级组织专家审核,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3家符合C级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生效。请社会各方监督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如有违反相关要求的,请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举报电话:0558-5237611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评审等级 |
1 |
亳州市唐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C |
2 |
亳州市捷控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C |
3 |
安徽矛与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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