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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蓝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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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蓝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结果公示


2025516日,《安徽蓝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通过环评审批,项目具体信息请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现审批结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亳州市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亳芜大道北、国道G105

建设规模:本项目租赁安徽鑫大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内西侧场地实施,项目总租用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4000平方米,仓库380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200平方米,购置折弯机、中空玻璃组装线、行车、钢化炉、磨边机等玻璃制品自动化生产所需成套设备,配套变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加工120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建设单位:安徽蓝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加工120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

项目代码:22504-341665-04-05-93769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请相关公众在5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科室: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558-518912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

传真:0558-518908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传真)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芍路南世纪花园开发区东办公楼2

邮编:2368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关于《安徽蓝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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