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利辛县地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利辛县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工程配套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利辛县地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利辛县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工程配套污水处理站项目
项目代码:2411-341623-04-01-494015
建设地点:亳州市利辛县利辛县诚信路以南、政通路以西、仁和路以东、子胥大道以北
建设单位:利辛县地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绿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占地7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提升泵站、隔油池、组合池(含调节池、污泥池)、一体化设施(A/O+MBR)以及综合间等,配套给排水、变配电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规模为10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
施工期: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清洗废水、施工设备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运营期: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收纳的产业园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产业园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收纳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1000 m3/d,格栅+隔油+调节+厌氧+好氧+MBR+沉淀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利辛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红丝沟。
2.地下水影响: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污水处理区、危废间、综合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研发中心、一般固废暂存间、仓库作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作为简单防渗区。按要求设置3眼地下水质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在严格管理情况下,项目废水、固体废物向地下水发生渗透的概率较小,对地下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3.大气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对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污水处理区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风机风量10000m3/h),收集后经生物接触滤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恶臭气体中的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运输车辆出入时低速、禁鸣、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废影响: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格栅渣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物接触滤池废弃填料由生产厂家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废润滑油桶(HW08,900-249-08)、废活性炭(HW08,900-249-08)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进行性质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与其他危险废物一同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委外进行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各类固废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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