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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福顺康药业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特膳食品、养生花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1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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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福顺康药业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特膳食品、养生花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418日,我局拟对《安徽福顺康药业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特膳食品、养生花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518912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

传真:0558-518908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传真)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特膳食品、养生花茶项目

项目代码:2311-341660-04-01-573627

建设地点:亳州高新区茴香路以南、希夷大道以东、魏武大道以西、月季路以北

建设单位:安徽福顺康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土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亳州高新区茴香路以南、希夷大道以东、魏武大道以西、月季路以北,项目占地40亩,建设保健食品、特殊膳食和养生花茶生产线,配套建设绿化、道路、消防、环保等设施。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特殊膳食固体饮料5000吨、保健食品3000吨、养生花茶5000吨的生产能力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标准限值。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原辅材料及污水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严防污染地下水。

(二)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和《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六不开工六个100%”,严防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区域TSP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限值要求。运营期粉碎、混合、筛分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从而减小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

(三)施工期采取合理布局,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切实减轻噪声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建设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机座,加装减震弹簧和橡皮垫等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弃原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发布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关于该项目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311-341660-04-01-57362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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