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阶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张登峰工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组织开展了亳州市2024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工作。经专家组复核,由贵单位环评工程师张登峰主持编制的《亳州亚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浇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危废暂存间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第6.2.3条要求,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
上述问题,我局有《亳州亚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浇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材料为证。
鉴于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编制报批的该报告表存在以
上质量问题,我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规定,拟对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作出分别失信记5分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作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主楼602室
联系电话:0558-5237610
邮 箱:sthjjspk@163.com
传 真:0558-5117005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日
抄送: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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