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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辛皖能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皖能新能源利辛城北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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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辛皖能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皖能新能源利辛城北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利辛皖能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皖能新能源利辛城北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利辛皖能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皖能新能源利辛城北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412-340000-04-01-947961

建设地点:亳州市利辛县旧城镇、江集镇、城北镇、张村镇、西潘楼镇、望疃镇、孙集镇和纪王场乡境内

建设单位:利辛皖能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装机总容量200MW风电项目,安装40台单机容量5.0MW风力发电机组,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配套建设的风电场升压站上网。项目总占地48.980h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上网电量42682.8万kW·h,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3.91万吨。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淤泥干化过程产生的余水用于吊装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附近地表沟渠,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量0.95m3/d、处理能力24m3/d)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2.大气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尽量采用清洁型燃料;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设置围挡,易产尘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防风抑尘网等,通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影响较小。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烟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施工,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远离居民聚集区域等;升压站和施工生产区四周设置实心围挡,钢筋加工和木材加工入棚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

运营期:根据预测,单个风机昼间水平距离77m之外,噪声值可衰减至55dB(A)以下,夜间水平距离282m之外,噪声值可衰减至45dB(A)以下,距离风机点位最近的村庄为6号风机点位东南方向385m的杜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同时,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声环境保护目标跟踪检测,优先选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低噪声偏航刹车片等组件和设备,实施风机声源消音降噪处理、设置气动减振装置和隔声屏障、提高启动和偏航转桨风速控制、安装噪音智能控制系统、降低风机负荷、强化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等措施,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声源安装减震基座,距离升压站厂界最近的为阎桥村(249米),厂界噪声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土方全部用于风机回填、坑塘填用、道路平整等工程,无弃方。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含油抹布(HW49,900-041-49)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1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风电机组光影及闪烁的影响:在北半球主要考虑风机在冬至日对处于风机北部的村庄敏感点的光影影响,北半球一年之中冬至日为太阳高度角最小,影子最长。根据光影影响距离计算,本项目风机点位距离最近的村庄均不在光影影响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光影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

6.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经与已运行的合肥市长丰县庄墓220kV变电站的检测结果类比分析,可以预测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7.生态影响: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主要为农作物减产,通过控制作业带范围、生态恢复、占一补一等措施,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为可接受水平。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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