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欣浩翔食品有限公司望疃过渡牛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安徽欣浩翔食品有限公司望疃过渡牛场
项目代码:2206-341623-04-01-790896
建设地点: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望疃新村李小庄
建设单位:安徽欣浩翔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泰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占地面积158.77亩,总建筑面积53800m2,建设包括生活区、9栋牛棚、青贮饲料池、草料棚等;配套供电、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项目总投资72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97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存栏肉牛4000头,年出栏肉牛4000头养殖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
施工期: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收集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喷洒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池(100m3),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排放阀调节外排。
2.地下水影响:
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主要为牛舍等环节可能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通过对牛舍、危废暂存间、病死牛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场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兽医用房、草料棚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中牛舍地面采用素土夯实,上层铺15cm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场床边设置高出垫料层20cm混凝土围护墙。设置地下水质监测井4个,并按要求开展监测。
3.大气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对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生活区的食堂油烟。
该项目不设置粪污(废垫料)暂存场,产生的废垫料及牛粪直接清运至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发酵车间生产有机肥料,没有不设置粪污(废垫料)暂存场恶臭气体产生。
项目采用发酵床养殖工艺,牛棚发酵床借助菌种作用分解粪便中的有机物质,降低粪便中氨气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并通过设置通风系统、优化饲料组份、提高饲料利用率、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牛棚恶臭污染物的排放。严格落实恶臭异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发酵床养殖工艺,通过牛舍发酵床菌种发酵分解,优化饲料配置、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养殖场中氨气、硫化氢等恶臭异味。
恶臭气体中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3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距离最近的为东南方向305米的郭旮旯庄。该项目占地不属于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或限养区。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控制运输车辆出入车速、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科学饲养方式,场区内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影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牛粪及废垫料收集后清运至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综合利用。病死牛暂存于病死牛暂存间(165m2),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废矿物油(HW08,900-214-08)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各类固废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处置率可达到100%,不随意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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