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安排,我局已完成2024年第四季度生态环境统计季报审核上报工作。我局按照调查制度及技术条件要求企业在填报时限内完成填报,指导企业填报,核实每个数据,确保在统计中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完成填报的企业组织人员及时进行了客观地审核,合理评估污染物排放量变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308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523760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