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野芝堂药业有限公司灵芝孢子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1月16日,我局拟对《安徽野芝堂药业有限公司灵芝孢子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518912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
传真:0558-518908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传真)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芍路南世纪花园开发区东办公楼2楼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灵芝孢子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2410-341660-04-01-664217
建设地点:亳州市高新区百合路以南、文采路以东、酒城大道以北、文辉路以西
建设单位:安徽野芝堂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中泰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28334.6m2,总建筑面积为36494.37m2,设置保健品生产车间、综合车间、办公楼等功能区,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营运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水进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接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施工期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挡、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营运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壁灵芝孢子粉加工工序(破壁、粉碎、筛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放口排放;灵芝提取前处理工序(切制、粉碎)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放口排放;灵芝提取工序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放口排放;灵芝孢子油生产工序(破壁、筛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放口排放。
(三)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中相关规定。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
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外售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发布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10-341660-04-01-66421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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