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安排,我局已完成2024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统计季报工作。第二季度生态环境统计季报工作涉及14家工业企业,11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我局按照调查制度及技术条件要求县区分局督促指导企业在填报时限内完成填报,指导企业填好每份报表,核实每个数据,确保在统计中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完成填报的企业我局组织人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地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县区分局、企业沟通,及时核实整改,合理评估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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