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对谯城区乡镇级(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随机抽查情况
的警示函
谯城区人民政府: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工作,按照我市 2021 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安排,7月13日至16日,我局对谯城区乡镇级(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本次共检查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9处,存在问题11处;检查重点建设项目5家,存在问题2家;检查乡镇污水处理厂5家,存在问题5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一)大杨镇郭万水厂
2号井未设置界桩界标,南侧一级保护区内有一处旱厕,有一农户养殖有7、8只鹅。
(二)大杨镇聂桥水厂
1号井水源保护区东侧未设置界标。
(三)大杨镇丁固水厂
水厂水源保护区西侧界桩损坏。
(四)观堂镇观堂水厂
1号井一级保护区内西侧堆放有少量生活垃圾。
(五)观堂镇刘集水厂
1号井一级保护区南侧无界标,且堆放有少量生活垃圾。2号井一级保护区南侧无界标。3号井东侧一级保护区内堆放有生活垃圾,西侧无保护区界桩。
(六)淝河镇店集水厂
水厂东侧一级保护区内有一旱厕。
(七)双沟镇双沟水厂
1号井南侧一级保护区内堆放有生活垃圾,东侧未设置保护区界标。
(八)古城镇周庄水厂
3号井东北侧保护区界桩距离不足30米,界桩设置不规范。
(九)古城镇油河水厂
2号井东北侧一级保护区内堆放有少量生活垃圾。
二、重点建设项目
(一)安徽省麒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包装车间正在生产,其他车间未生产,主要从事中药饮片、毒性饮片生产、销售,2017年8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1月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19年8月份建成,2020年3月份投入生产,共建有中药饮片生产线1条,毒性饮片生产线1条,切片、炒药、筛药等工序配套安装有布袋收尘除尘设施。
存在问题:1.炒制后晾药间未配套安装集气罩。2.未按环评要求建设UASB+SBR污水处理设施,仅建设了SBR污水处理设施。3.未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
处理意见:由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大队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二)安徽缘汁原味酒业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季节原因停产,该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建成,2020年4月份投入生产。该公司建设有白酒酿造设备,原酒蒸馏锅1台,窖池82个,2条罐装生产线,建设有1蒸吨天然气锅炉1台,建设有建设有简易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污水总排口与古井镇市政污水管网对接,该公司厂区实行了雨污分流,建设有“三防”酒糟贮存场所,与吴俊峰签订酒糟处置协议,建立有《酒糟转移台账》。
存在问题:2020年4月1日取得优质白酒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批复,未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
处理意见:由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大队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三)亳州市里开酒业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2019年11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9月27日取得年产260吨白酒生产线扩建项目环评批复,2020年11月经过自主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拥有260个窖池,实际使用了100个窖池,建设了2台蒸锅,1个1蒸吨燃气锅炉。该公司建设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排入古井镇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总排口未排水。该公司建设有酒糟暂存场所,与安徽甑哥酒糟有限公司签订酒糟处置协议,建立了酒糟转移台账。 现场提供了2021年上半年度自行检测报告,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上传年度执行报告。
(四)亳州市龙图坊酒业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2020年9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亳环书【2020】38号),2019年11月17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尚未投产,酿造车间现存60个废弃的酵池和一座蒸馏锅,未建设包装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和酒糟堆放场地,目前也不具备生产条件。
(五)安徽敬康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检查时,该公司主体工程建设尚处于基建阶段。
三、乡镇污水处理厂
(一)山东海普欧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谯城区大杨镇污水处理厂)
检查情况: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设计日处理水量为2500吨,实际日处理水量约1500吨左右,进水浓度COD约100mg/L左右,氨氮约为2mg/L。自2019年3月份运行以来,未出过污泥,建设有污泥压滤机和污泥暂存库,与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该污水处理厂委托安徽建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COD排放限值为50mg/L,氨氮排放限值为5mg/L。2021年7月13日10时51分COD瞬时值为17.3mg/L,氨氮瞬时值为0.24mg/L,PH为7.97。
存在问题:1.COD自动监测设备计量单元与消解单元之间的管路漏液;2.氨氮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路内有青苔,长期未更换。3.运维记录显示,运维人员仅进行打扫卫生工作,未对设备进行运维。4.监控站房内存放有3桶废液。5.缺氧池上方漂浮大量污泥,污泥浓度表损坏。6.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偏低。
处理意见:1.加快该镇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2.由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二)山东海普欧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观堂镇污水处理厂)
检查情况: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设计日处理水量为1200吨,实际日处理水量约600吨左右,进水浓度COD约100左右mg/L。自2019年下半年运行以来,未出过污泥,建设有污泥压滤机和污泥暂存库,与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该污水处理厂委托安徽建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COD排放限值为50mg/L,氨氮排放限值为5mg/L。2021年7月13日13时01分COD瞬时值为14.846mg/L,氨氮瞬时值为0.123mg/L,PH为7.49。
存在问题:1.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试剂与废液桶未放置在防渗漏托盘上。2.运维记录显示,7月13日12时-13时运维人员对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维,但执法人员13时检查时未见到运维人员,运维记录涉嫌造假。3.监控站房内存放有桶装废液。4.厂区安装的视频监控未使用。5.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偏低。
处理意见:1.加快该镇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2.由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三)山东海普欧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淝河镇污水处理厂)
检查情况: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设计日处理水量为1000吨,实际日处理水量约600吨左右,进水浓度COD约200mg/L、氨氮20mg/L左右。该污水处理厂污泥拉往古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污泥处置记录。该污水处理厂委托安徽建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COD排放限值为50mg/L,氨氮排放限值为5mg/L。2021年7月15日9时35分COD瞬时值为12.5mg/L,氨氮瞬时值为0.052mg/L,PH为8.032。
存在问题:1.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试剂与废液桶未放置在防渗漏托盘上。2.运维记录显示,7月5日至7月15日未有人员对设备进行维。3.监控站房内存放有桶装废液。4.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偏低。
处理意见:1.加快该镇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2.由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四)中建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双沟镇污水处理厂)
检查情况: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设计日处理水量为5000吨,实际日处理水量约1000吨左右,进水浓度COD约80mg/L、氨氮18mg/L左右。该污水处理厂自2018年12月份建成后未出泥,建设有污泥压滤机和污泥暂存库,与亳州新惠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有污泥处置服务协议。该污水处理厂委托安徽建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COD排放限值为50mg/L,氨氮排放限值为5mg/L。2021年7月15日10时59分COD瞬时值为8.9mg/L,氨氮瞬时值为0.023mg/L,PH为8.29。
存在问题:1.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试剂与废液桶未放置在防渗漏托盘上。2.运维记录显示,7月5日至7月15日未有人员对设备进行维。3.监控站房内存放有桶装废液。4.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偏低。
处理意见:1.加快该镇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2.由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五)山东海普欧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古城镇污水处理厂)
检查情况: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2019年11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设计日处理水量为2000吨,实际日处理水量约1300吨左右,进水浓度COD约120mg/L、氨氮30mg/L左右。该污水处理厂自2019年9月份投产后未出泥,建设有污泥压滤机和污泥堆放点。该污水处理厂委托安徽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COD排放限值为50mg/L,氨氮排放限值为5mg/L。2021年7月16日9时42分COD瞬时值为18.3mg/L,氨氮瞬时值为0.029mg/L,PH为8.12。
存在问题:1.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试剂与废液桶未放置在防渗漏托盘上。2.监控站房内存放有7桶废液,张贴有危废标志。3.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偏低。
处理意见:1.加快该镇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2.由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区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压实县水利、城管、住建和各乡镇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排查,确保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排查和整改情况报送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我局将适时开展后督察,并纳入谯城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余利影、张玉清
电 话:5237620
2021年8月11日
抄送:市水利局、市住建局、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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