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围绕“活力亳州、美丽亳州、幸福亳州”现代化建设,开展了可持续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
1、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市空气质量状况主要受颗粒物的影响,首要污染物为PM2.5。全年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4.3%。
全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8mg/m3,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 0.037mg/m3,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0.087mg/m3,超过二级标准0.24倍;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0.060mg/m3,超过二级标准0.71倍;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82mg/m3,达到一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0.080mg/m3,达到一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地表水河流监测断面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与上年相比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西淝河水质能够达到亳州市水功能区划规定的IV类水的要求,其余河流水质均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原因是我市境内的几条较大的河流均为入境河流,受入境水质影响较大,涡河、惠济河、包河等河入境水质绝大部分属于Ⅴ类或劣Ⅴ类。
(2)地下水
2015年我市地下水(饮用水)监测23个项目,年均值除氟化物外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其中氟化物超标属地质性原因。
3、酸雨
我市在古井自动站和市环境监测站设置2个监测点位。2015年pH值范围为6.58~7.22,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
4、城市噪声环境质量
2015年,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共监测106个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环境质量级别为二级(较好)。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21个测点,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声级63.3分贝,质量级别为一级(好)。全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共监测8点次,城市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100%。
亳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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