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污染减排,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于构建智慧环保,助力绿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1、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市空气质量状况主要受颗粒物的影响,首要污染物为PM2.5。全年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0.8%。
全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27mg/m3,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 0.036mg/m3,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0.083mg/m3,超过二级标准0.19倍;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0.058mg/m3,超过二级标准0.66倍;一氧化碳(CO)日均值浓度为1.12mg/m3,达到一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为0.094mg/m3,达到一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地表水河流监测断面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与上年相比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改善。
①西淝河
2016年根据监测数据分析,西淝河水质达到亳州市水功能区划规定的IV类水的要求,
②涡河
涡河我市共监测四个断面,分别是涡河亳州、涡河义门大桥、岳坊大桥、龙亢。其中涡河亳州为入境断面,按照年均值计算,水质类别分别为Ⅴ类、Ⅴ类、Ⅴ类、Ⅳ类。
③惠济河、包河等河入境水质绝大部分属于劣Ⅴ类或Ⅴ类
(2)地下水
2016年我市地下水(饮用水)监测23个项目,年均值除氟化物外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其中氟化物超标属地质性原因。
3、酸雨
我市在古井自动站和市环境监测站设置2个监测点位。2016年pH值范围为6.96~7.10,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
4、城市噪声环境质量
2016年,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共监测106个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环境质量级别为二级(较好)。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21个测点,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声级69.0分贝,质量级别为二级(好)。全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共监测8点次,城市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100%。
亳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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