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全市共监测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即涡北水厂(地下水)、三水厂(地下水)、亳州市调蓄水库(地表水);1个备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即一水厂(地下水)。
水源监测项目和评价方法按《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案实施》(环办函【2012】1266号)要求,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39项,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61项,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2021年4月,三水厂取水量为45万吨,涡北水厂取水量为120万吨,对3个地下水水源分别进行了39项监测分析,36项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中一水厂地下水水源钠离子超标0.78倍,三水厂地下水水源氟化物超标0.44倍、钠离子超标0.34倍,涡北水厂地下水水源氟化物超标0.18倍、钠离子超标1.10倍、氯化物超标0.11倍。
2021年4月,亳州市调蓄水库取水量为45万吨,对地表水水源进行了61项监测分析,61项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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